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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岩:我们做了个不卖咖啡的咖啡店
    本期嘉宾:岩

    《华东科技》杂志社总经理、执行主编,上海创新创业新媒体联盟秘书长

    本期内容

    大众创业的时代,已经到来

    大众创业的时代,已经到来

    ——点掌投教特邀《华东科技》杂志总经理李岩聊创业

          创业是美好的,创业成功意味着企业家可以收获财富和地位。同时,创业也是一项颇具风险的活动。据数据统计,创业成功的概率仅为千分之一,创业的过程注定是艰辛而孤独的。近年来,我国经济腾飞,正是创业的好时机。习总书记总书记也曾在两会中鼓励大众创新创业,挖掘个人的潜能,调动市场积极性,为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点掌投教特邀《华东科技》杂志社总经理、执行主编,上海创新创业新媒体联盟秘书长李岩聊聊当今大众创业的热潮。

          给创业者提供的平台

          创新创业大赛是国家科技部、财政部主导的响应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比赛。该赛事在全国各地区每年都会举办,上海作为一个国家化大都市,每年都积极举办赛事。该赛事已经举办多年,运作日趋成熟,赛制逐渐简化,奖金丰厚。

          这些年间,有非常多的明星项目涌现了出来,包括·:点掌财经、摩拜单车、英语流利说等。参加这项赛事对于创业者来说是非常有裨益的,创业者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整理自己的技术思路和商业模式。其次,创业者还能够得到专业评委的建议,补充完整自己的商业思路。最后,该赛事还能为创业新星们提供奖杯,优厚的奖金以及大量投资人的投资。创业者们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认识一群志同道合的创业伙伴以及投资人。

          上海具备极佳的创业环境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它具备着丰厚的创业土壤。首先,上海市政府整合资源鼓励大众创业,例如:投入大量资金给创业者,发行创业相关的鼓励政策,政府各机构专门开设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例如:上海科技(图解政策)、成立专门的App:Upday,提供上海孵化器、产业园的最新资讯。

          此外,也有不少纸媒机构团结起来,自愿成立上海创新创业新媒体联盟,助力万众创业。不仅如此,与创业相关的一些产业也建设的越来越完善,从而带动创业,例如:孵咖啡。这家咖啡店其实不是一家传统的盈利性咖啡公司,它结合了咖啡、创业、媒体等多重元素。从创立至今,它已经做到每年70多场以上免费的线下活动,邀请创业导师(优秀的企业家、投资人、律师)为创业者做一对一、一对多的辅导等,教育创业者,从而更好的为创业者服务。孵咖啡不仅仅只是起到教育投资者的目的,创业者还有机会在路演中得到经费投入。

          最后,为了更好的服务投资者,孵咖啡创始人还将孵咖啡开在了创新园区里面,孵化器旁边,从而更能满足创业者一揽子的创业需求。

          给创业者的忠告

          创业不仅仅需要勇气,也是需要方法、时机、运气的。创业者要做好随时准备创业的头脑,但是在这之前的基础要打的更加扎实些。

          很多大学生凭着一股脑的热情去创业,但事实上,大学生对行业的认知和人脉的积累都有所缺乏。此外,大学生在创业的过程中,心理也需要引导。政府虽然会提供一些创业服务给他们,让他们专注孵化核心产品。但是,就过往的数据来看,大学生刚毕业就创业成功的概率非常低。

          对于其他想要创业的人来说,在创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步伐坚实,不能轻易放弃。有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热情满满,但是遇到困难了,就选择退缩。这样的话,很可能造成他们对于创业有恐惧之情,不敢再次创业了。

    嘉宾介绍:

    李岩 《华东科技》杂志社总经理、执行主编,上海创新创业新媒体联盟秘书长

    资深媒体人,双本科,专业:世界经济、工商管理。曾就职于奥美公关、《解放日报》等知名传播公司。2004年加入《华东科技》杂志社,现任《华东科技》执行主编,上海《华东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创新创业新媒体联盟秘书长。长期从事科技媒体宣传工作以及科技管理与创新政策研究工作,曾多次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级以及市级的课题研究。如:“关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研究”、“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研究”等;统筹策划浦江论坛之创业者论坛、“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等论坛活动。参与上海科技创新系列课题研究等,所参与的系列课题研究成果多次被发表,主导出版了《科技企业融资有道》《小巨人是如何成长的》等科技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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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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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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