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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祯鼎投资居兵斌:投资是件快乐的事
    本期嘉宾:居兵斌

    居兵斌,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有着15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历。思维清晰敏捷,逻辑思维能力突出,有强大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良好的盘面感觉。非常热爱投资事业,并全身心投入证券市场的投资和管理,具有丰富的大资金的操作经验。历经多次中国证券市场的牛熊转换,形成了一套以价值投资为主,以主题投资为辅的稳定增长的盈利模式。善于控制风险,成功躲过了2008年、2015年和2018年股灾。经过十几年的实盘操作,保持了10年年均30%以上的稳定增长。

    本期内容

    投资,其实是件快乐的事——点掌投教专访居兵斌

           从《国富论》到《资源禀赋论》,再到《自由经济》和《政府管控》,最后到《新自由经济》,正是这一脉相承,形成了西方经济学,让投资者更深刻的了解了西方经济的运行规律。

           点掌投教特邀来自祯鼎投资的投资总监——居兵斌,一起畅谈投资的乐趣。

    量化研究,靠的是基本功

           在居兵斌小时候,父母经商,从小在家庭的环境下,对经济这一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于数字以及金钱这一块更加敏感一些。然而本科时期,居兵斌却阴差阳错的进入了计算机专业学习。

           虽然计算机专业与自己的性格不符,但理工类的学习也为他进入金融行业从事后来的量化交易打下了基础。本科毕业后,居兵斌在研究生阶段攻读了经济学专业。

           在实习期,居兵斌进入了一家私募公司,当时就是研究公司的基本面,这也与他理论所学的内容相符,而毕业后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则是一家券商的研究所,靠着计算机功底,做起了量化研究。

    交易的第一要素,风控 

           在股市中***是非常困难的,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一种交易方式,而量化也如此,其实量化并不是完全适用于广大股民,其中还需要经过一些层层筛选,需要投资者自身去研究整个市场的运行规律,最后找到最合适的方法做投资策略。

           从学校走到市场,从课本转换到实战,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甚至与想象中就是截然相反的。在居兵斌印象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光大乌龙指事件。当时他突然发现整个市场好像癫狂了,到处在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发现原来是一个乌龙指。而这件事情也让他明白了市场上对于风险的控制是极其重要的。

           居兵斌认为,在投资过程中,一定要把风控放在首位,在做风控时,需要设置一个止损线,如果没有止损线,投资者有可能就一步一步的看着自己的股票陷入泥潭。在有止损线的情况下,当市场下跌时,可以保存大部分的本金,一旦等市场行情好转的时候,再把本金运用起来,这样就会很快的恢复元气。所以,做好风控,就是永远不要让自己的本金损失到难以忍受的程度,也就是那句老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价值投资的研究,并不枯燥

           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同的投资风格,有些喜欢去做市场的热点,还有一些喜欢做一些波段,而目前市场最流行的就是价值投资。不少人觉得价值投资从研究到实际操作上,都非常的枯燥,居兵斌认为则不然。

           居兵斌的风格更偏向于做一些价值的挖掘,寻找中长线的机会,但是对于短线操作也并不排斥。但是在进行短线操作的时候,他会筛选一些风险收益比适当的公司,比如这些公司股价在低位的时候刚刚启动,这时候介入的风险就会相对小一些。但这也需要有足够的敏锐度,当市场刚刚有反应的时候就要跟上,而不是后知后觉,等到股价都涨到很高了再去追,那样风险就高了。

           不过这些对于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来说,难度确实很大,不仅要有价值投资的理念,还要形成自己的交易体系,最后还要保持理性,克服人性的弱点。大部分投资者可能并没有一个自己的交易体系,甚至不会去设置止损线,而是喜欢在市场炒高的时候入场,这也是很多个人投资者亏损的重要原因。

           那么对于如何选择一家好公司?居兵斌认为,首先公司要好,其次要看公司所处的赛道怎么样,行业是否为朝阳产业,接着就要看图形要好,不能是那些已经处在在高高的位置上,而是在比较低的位置介入,这样获胜的概率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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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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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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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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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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