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更多精彩

    齐航:机构研究员更要有投资修养
    本期嘉宾:齐航

    擅长波浪理论,纯技术型交易法推崇者。 波浪理论实战派应用者,波浪理论实战派导师,“上海均线工作室“”创始人 操盘风格:擅长波段及中长线操作,交易频率低。持仓周期偏长,擅长吃大波段,大利润。

    本期内容

    齐航:波浪理论要根据市场环境灵活运用

           齐航是“上海均线工作室”的创始人,自上大学开始,齐航就用生活费、打零工凑来的钱进入了外汇市场。但市场并不像齐航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快他就失败了,但这也激励了他更努力地钻研市场,开始研究理论知识,也给他打开了波浪理论的大门。

           失败是成功之母

           刚开始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齐航也是一头雾水,看了很多书却读不懂真正的意思,但这并没有让他气馁,而是更加努力的学习。在积攒了一定积蓄之后又去市场实践,虽然大部分时候结果不尽如意,但也让齐航收获了很多经验。同时,齐航表示,风险和利润是成正比的,世界上不存在利润很大、风险很小的产品,无论是股票、期货或者外汇,都是有风险的。

           齐航对波浪理论很感兴趣,除了每天看书之外,还向老前辈请教经验,之后还用模拟盘不断练习,因为彼时还是大学生的他已经没有资金进入市场了,慢慢地齐航在模拟盘中已经有不错的收益,大学毕业之后齐航选择进入了证券营业部,因为他已经认定自己要征服这个市场。

           纯技术型交易法推崇者

           齐航表示自己是一位纯技术交易者,他很喜欢技术型交易法,但这并不代表基本面研究是没有用处的,在做价值投资是一定要用到基本面的研究。齐航认为价值投资和长线投资是两回事,长线投资收益依旧是价格差,齐航本人认为自己在市场中是投机者的存在。

           齐航认为影响价格最重要的就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当有资金买入的时候,并且买入的资金比卖出的多,价格就会上涨,反之价格就会下跌。而基本面对于投资者们的要求很高,齐航认为专业的事会有专业的人做,会有专业机构的行业研究员去研究,而齐航认为自己就可以跟着他们学习和判别。

           灵活运用波浪理论

           齐航表示自己现在也是波浪理论实战派的应用者,波浪理论已经诞生很多年,但这项技术一直在被应用。当然,以前和现在的金融市场环境是不同的,以前适用的但现在却不一定合适,所以要根据不同的市场特点做变通。

           比如说波浪理论中有一个三角形调整浪,很多人认为三角形调整浪不能出现在二浪中,但实际上齐航发现这种调整形态出现在二浪中,所以要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不能一味的追求理论概念。

           提到波浪理论,很多人都会想到“千人千浪”,但是齐航认为这是因为很多人对波浪理论理解并不透彻,并没有在其中发现规律,还有一些人太过于执着,并没有灵活运用,所以用好波浪理论要根据坏境不断变化。

    收藏 微博 微信

    全部评论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